晓鹤经验分享----《家庭教育该怎么教——浅谈陈鹤琴《家庭教育与父母教育》
家庭教育素为我国所重。我们中国当下最需要教育的,不是孩子,而是父母。相对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来说,家庭教育更为重要。
爸爸妈妈是孩子的榜样,也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。孩子身上所有的优点、缺点、特点,几乎都能从父母身上找到影子。
我国现代著名儿童教育家,中国幼教之父陈鹤琴先生告诫家长:做父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实在负有极重大的责任。惟有能好好教养儿女的人,才配得上做父母的资格。
对于在家里如何教育孩子,相信每个父母、每个家庭都会有自己的一些方法。但很多时候,孩子并没有像我们想象中那样乖乖听我们“指挥”。在《家庭教育与父母教育》一书中,儿童教育家陈鹤琴提炼出来的教育方法有很多,概括来说,分别是:“三大原则”和“两大法宝”。
第一个原则是“以身作则”。陈鹤琴认为,处于幼儿期的孩子,他们还没有能力理解成人的语言,也还没有建立起思考的能力,他们所有的学习都是通过模仿来实现的。大人做什么,他们就做什么,大人怎么做,他们也就跟着怎么做。大人所有的行为,孩子都会像照相机一样把这些动作照在自己的脑海里,再通过模仿表现出来。
那些好的行为,孩子会学着我们去做,而那些不好的行为,孩子也会照搬无误地学下来。如果我们每天都在家里看手机,孩子肯定也要跟着看手机,如果我们回到家就把东西随便扔,孩子肯定也会学着把东西随便扔。也就是说,“近朱者赤近墨者黑”的道理从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起作用了。
有一次,我们带棠棠去她去她姐姐家做客,她们一起玩餐厅过家家游戏的时候,她扮演客人需要经常来回搬椅子,因为棠棠自打出生以来,基本都是住在一楼,并没有刻意教给她要轻拿轻放,不能乱蹦乱跳什么的,在这次扮演客人搬椅子的过程中,她小心翼翼的搬来搬去,努力的不让椅子发出声响,我们都很惊讶,就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小心的搬椅子呢?她告诉我说:“因为刚才舅妈给小妹妹搬餐椅的时候是轻轻搬的,我听见舅妈说楼下有个小宝宝,我也怕吵醒他。”我们做父母不要觉得小孩子还小,其实他们都是很敏感的,我们大人的行为都被他们看在眼里,都会悄悄地学呢。
所以,在家庭教育中,“以身作则”是第一要务。我们大人做的好,孩子就会学好,我们大人做的不好,孩子自然也会学不好。
第二个原则是 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孩子”。我们中国有句古话,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这个道理对于孩子同样适用。我们不能因为孩子小,就随意强迫他去做一些他不想做的事情。
陈鹤琴在书中提到,大人不要突然去打断孩子正在做的事情。在我们家,奶奶就很喜欢在小孩认真玩玩具的时候,强行把他抱走去吃饭。这个时候,孩子肯定是要哭闹的。我们换位思考一下,当你认真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,肯定也不会喜欢别人突然来打断你。陈鹤琴在书中来还提到,大人不要在别人面前责骂孩子,也不要用命令的语气去跟孩子说话,因为这些行为没有人会喜欢的,小孩也不例外。
因此,在家庭教育中,我们对待孩子也要象对待大人一样,切身考虑一下孩子的感受。
第三个原则,我把它称为“放手原则”。陈鹤琴认为,儿童天生就是好动的,因为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样东西,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新鲜事物,他们看到了必然都会想去摸一摸、碰一碰。如果一个孩子看到一样东西,不想去摸一摸、碰一碰,那反而是不正常的,这说明这个孩子对新鲜事物已经没有好奇心了。
在实际生活中,我们大人常常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去阻止孩子去触摸物品。比如在我们家里,孩子拿个杯子,大人就会以摔坏的名义阻止他;孩子想要关门,大人就会以夹到手为理由去阻止他;孩子爬沙发,大人就会以担心他摔下来为理由去阻止他。反正孩子想做一点什么事情,都会有人站出来说“不可以”。
陈鹤琴认为,作为父母整天把“不可以”挂嘴边是不合适的,如果事属可行,就让孩子去做,如果事属不可行,就要明确禁止。所以,只要不是伤害自己或影响他人的事情,我们都应该放手让孩子去做。现在,我已经成功把这个观点在我们家实施起来了,虽然还不彻底,但家里已经很少听到“不可以”这个词了。
很多时候,就算我们很好地使用了以上的“三个原则”,但还是会存在一些不得不跟孩子“斗争”的事情。这些“斗争”,大致可以分为两类:第一类“斗争”是,“孩子想做但不可以做”的事情;第二类“斗争”是,“孩子不想做但必须要做”的事情。
第一类“斗争”有很多,比如孩子想去垃圾桶里捡东西,或者在大热天跑到阳台去玩,甚至会去厕所里玩马桶里的水,都是属于“孩子想做但不可以做”的事情。这类“斗争”, 我们可以使用陈鹤琴第一个法宝:“替代法”。什么是“替代法”?简单地说,就是用一件孩子可以玩的事情去替代孩子不可以玩的事情。对于幼儿期的孩子来说,他们还没有形成记忆的能力,他们只会对眼前看到的物品感兴趣。即使是一件孩子很想玩的物品,只要不让他们看到,他们会很快就忘记了。利用这个特点,如果一件事情确实是孩子不能做的,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强行把他抱走,然后用一件新的事情吸引他去玩。这个时候,我们就不要再去提那件他不能做的事,因为他很快会忘记了刚才的事情。当然,这件用来替代的事情,需要是孩子感兴趣的。
“替代法”只能用于0-2岁左右的孩子,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,他们的记忆能力逐渐建立起来,“替代法”也会逐渐失效。这个时候,我们需要通过建立孩子的“纪律性”来解决这类“斗争”。
对于第二类“斗争”,也就是“孩子不想做但必须做 ”的事情,我们可以采用陈鹤琴的第二个法宝:“游戏法”。
陈鹤琴认为,儿童天生都是喜欢游戏的,如果能利用好孩子的这种心理,以游戏的方式去教导他,小孩子没有不喜欢听你话的。我自己也切身体会到了这一点。
有一次,我们去水上世界玩,棠棠玩的很嗨,但是那时候是初秋,天已经比较凉了,嘴巴都有点紫紫的了,我们必须得换衣服离开了。我跟她说了很多次我们需要换衣服回家了,但她就是不肯离开,还在继续玩。于是,我们决定用“游戏法”试一试。我抱着游泳圈快速往前跑,跟她说:“快点,姐姐要跟我们玩抓迷藏了。”一开始她还闹着要她的游泳圈,但一听到我跟她说要和姐姐玩捉迷藏,马上就兴奋起来了。于是,我们就愉快地边玩捉迷藏边离开了泳池去换衣服了,最后顺利地离开了水上世界。
如果那时候我们不是跟她玩游戏,而是强行抱走,肯定是要哭闹好一阵子的。类似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,只要我们陪她玩个游戏,基本就可以搞定她不想做的事情。
在《家庭教育与父母教育》这本书中,让我惊叹的地方在于,近百年前的教育理念中,有些我们还一直在提倡,而且并非人人皆知,比如不能随便打断孩子的游戏,会影响专注力;要适时使用游戏式教育法;不能欺骗孩子;不能总对孩子使用命令式语句等。比如孩子吃饭要有专门的餐具,洗脸要眼睛鼻子洗全了,不能点灯睡觉等;涉及面也很广,从学习到吃喝,从玩耍到卫生,从管教方式到儿童心理,不愧是一部经典。
最后希望每位父母都能用自己的言传身教、以身作则去唤醒一颗幼小的种子,用自己的真实行动来慢慢影响它,让它生根发芽、茁壮成长、枝繁叶茂。